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09-02-25     来源: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阅读:0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花都区

1.2.3  工程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包含新华二期、狮岭、花东、赤坭、炭步和梯面六大污水处理系统之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工程,工程范围如下:

新华污水处理系统二期工程:泵站2座规模10万m3/d,新建污水管径为DN300~DN2000,管网长度58公里;

②狮岭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泵站1座规模5万m3/d,新建污水管径为DN300~DN2000,管网长度38公里;

③花东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泵站2座规模5万m3/d,新建污水管径为DN300~DN2000,管网长度38公里;

④赤坭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泵站1座规模5万m3/d,新建污水管径为DN300~DN2000,管网长度32公里;

⑤炭步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泵站1座规模5万m3/d,新建污水管径为DN300~DN2000,管网长度20公里;

⑥梯面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新建污水管径为DN300~DN2000,管网长度13公里;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城[2008]179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7  投资总额:估算总投资人民币约230800万元,其中管网及泵站工程费用约:人民币154000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2.9  合同范围:

1.2.9.1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协助和配合发包人进行可研的报审。

  1.2.9.2  工程勘察:包括上述工程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物探【管线】,及相应的技术报告。

  1.2.9.3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永久外水、永久外电及设备采购后的二次设计。)

  1.2.9.4  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为确保概算及预算的编制质量,中标单位可以将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分包给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概(预)算编制费用由中标单位按收费标准支付,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审查和批准。

  1.2.9.5  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业主的征地拆迁工作。

  1.2.9.6  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1.2.9.7  必须按项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要求修改技术文件、图纸,甚至重新设计直至通过审查。

  1.2.9.8  设计单位必须配合业主做好本工程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文件的编制、招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近期实施计划等相关工作。

1.2.9.9  设计单位除按设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09 7 月,竣工日期为2010 6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主项);(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和工程测量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副项)。

[注释] 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以凭主项资质证书参加投标,在中标后选择经招标人同意的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单位合作完成任务。

1.4.3  申请人近五年完成过类似的污水管网及泵站工程设计业绩

1.4.4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5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6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7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4.8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 2009 2 26  日至 3   4 日(工作时间: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

上一篇:

珠江新城渔民新村(L3-1、L3-3地块)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风雨操场设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