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珠江新城渔民新村(L3-1、L3-3地块)设计项目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内。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密积率面积8.8503万平方米,包括方案修改、建筑物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施工图预算和编制竣工图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国土建用字[2007]101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建备[2007]111号 。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45000 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2.9 合同范围: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
[注释] 合同范围可删除不需要的内容。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2009年7月,竣工日期为 2012 年1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主项资质证书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注释] 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1.4.4 申请人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正职或副职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a)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
(b) 结构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c)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d) 其他工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售招标文件,其中前4个工作日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第5个工作日 (2008年2月26日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报名窗口发售。申请人必须派项目负责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5.1.2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注册执业章)。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