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风雨操场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内 。
1.2.3 工程范围:规划用地面积约2700至3000平方米,三层建筑,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批[2007]149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社[2005]967号。
1.2.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200 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为 3000 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2.9 合同范围: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②编制工程概预算等内容。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开工日期2009 年 月,并于2009 年 月完工。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工程设计资质②城市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1.4.3 本项目不接受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投标。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具有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1.4.5 申请人对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且要求提供近二年该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中标通知书。
1.4.6 申请人需具有2005年以来新建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1.4.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3日 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大堂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7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1.5.1.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1.5.1.9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