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东建质安〔2016〕27号)

2016-03-18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0

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东建质安〔201627号)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市〔2016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学习,按要求贯彻落实,该细则未明确的内容,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1567号)执行。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市〔2016〕20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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