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的通知(东建技〔2013〕31号)
2013-03-25 来源: 东莞建设网 阅读:0次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通知如下:
一、增加设计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一)不良行为描述
在技术标(暗标)文件上出现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或标记;在技术标(暗标)文件上做明显标记,与其他投标人关联呈现出异常一致或具有规律性的情况。
(二)处罚处理
投标文件无效,密封待查,不得再参与该项目投标,暂停信用管理手册(信用档案)1个月。扣除分值:10分。
如后续调查确认属于串通投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扣分标准进行处理。
(三)扣分办法
在评标委员会确认设计企业存在该不良行为后5个工作日内,监督管理人员凭评标会议记录表复印件填写扣分通知书。
二、明确技术标计分方法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对每份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后,所有分项得分的总和即为该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评审的总评分。在所有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的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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