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2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东建技〔2012〕3号)
2012-02-09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次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2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我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均须按要求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各有关企业应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行业统计”网页,凭粤建通法人卡进入“广东省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平台(工程勘察设计统计)”(简称“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平台”)填报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填统计数据与“三库一平台”有关内容关联。
二、报送要求
(一)2011年年报
各企业应根据要求登录“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平台”,在线报送2011年年报数据,并于3月15日前将该系统生成的纸质报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递交至市住建局办事大厅四号窗口处,每张报表及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二)2012年定期报表
各企业应于每季季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勘察设计统计平台”,在线报送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无需提交书面报表。
三、统计培训
为掌握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系统操作,省住建厅拟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于2012年2月至3月举办培训班,各企业应于2月19日前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主页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培训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建设信息中心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2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19号).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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