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1年度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东建技〔2011〕38号)
2011-11-04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次
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东建技〔2011〕34号)(以下简称《评优通知》)下发后,根据相关部门、企业反映,为保证评优活动更加有序地进行,我局决定对评选范围和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及时间等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优通知》中对建筑工程评选范围的要求“市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改为“市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设计单位出具该项目拟于2012年1月1日前主体结构封顶证明文件(需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具“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申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项目,除按照《评优通知》的要求准备材料外,另外增加最能体现该参选项目优势的图片一块作展板(90cm宽、180cm高,黑底、加厚、过膜的KT板)。该展板上应提供简单的图片及简要的项目说明,左上方醒目字体标注项目名称。展板上不得出现设计单位名称。申报其他奖项的项目不需要制作展板。
报送时间: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奖项补送展板时间截至11月30日;其他奖项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不变,截至11月18日。
报送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二楼211室。
三、其他评优事宜详见《评优通知》(东建技〔2011〕34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市住建局技术科:袁工,0769-22630278;
市勘察设计协会:胥小姐,电话:0769-22604650,传真:0769-22768418,邮箱:22604650@dgkcsj.org)
-
省优作品 -
省优作品 -
省优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