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东莞市财政投资项目设计服务协议供货资格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2011-08-29 来源: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阅读:0次
| 关于东莞市财政投资项目设计服务协议供货资格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 |
|
| |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财政投资项目设计服务协议供货资格 |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1〕535号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1年08月17日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财政局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11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410 |
| 经办人名称: | 陈旭希 |
| 联系电话: | 22805618 |
| 澄清事项: |
招标文件第27页“评分细则”第2项修改如下内容:“2、注册类工程师只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师”现修改为“2、包A、包B的注册类工程师只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师,包C的注册类工程师只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包D的注册类工程师只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其它事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
热门阅读
作品展示
-
省优作品 -
省优作品 -
省优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