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东莞市财政投资项目设计服务协议供货资格
2011-08-19 来源: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阅读:0次
| 东莞市级政府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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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财政投资项目设计服务协议供货资格 |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1〕535号 |
| 项目预算(元): |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专业咨询、工程设计、监理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包A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包B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和燃气除外)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参与包C类一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参与类二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乙级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参与包D类一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参与类二的投标人应具有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甲级或乙级设计资质证书;参与类三的投标人应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甲级或乙级设计资质等级证书。(3)参与包A和包B的投标人须在东莞市建设局取得有效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建立信用档案(系统呈可用状态)。参与C包和D包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签订协议书时提供备案成功资料。(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5)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已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1年08月18日 08:30 |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11年09月13日 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410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150.00(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 |
|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1年09月14日 08:30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1年09月14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
| 开标时间: | 2011年09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财政局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11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410 |
| 经办人名称: | 陈旭希 |
| 联系电话: | 22805618 |
| 采购文件: | 东采公〔2011〕535号 采购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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