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关于实施《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的通知(东建质安〔2010〕82号)

2010-10-12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

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更好地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打造更多的“精品工程”,我局组织编写了《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现就《手册》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手册》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二、《手册》所要求的措施均为最低标准,各有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高于此标准,但不得低于此标准。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时,必须执行《手册》所要求的设计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设计施工图时必须审查其是否执行《手册》所要求的设计措施;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时必须执行《手册》所要求的施工措施;监理单位必须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手册》所要求的施工措施;建设单位不得授意、阻挠相关单位执行《手册》所要求的措施。

        三、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技术骨干参加我局举办的《手册》培训学习活动,作为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之一。

        四、施工图设计中,设计单位未执行或采取的设计措施低于《手册》所要求的设计措施标准的、经施工图审机构审查合格仍发现设计施工图有未执行或采取的设计措施低于《手册》所要求的设计措施标准的、施工单位未执行或采取的施工措施低于《手册》所要求的施工措施标准的、施工企业未执行或采取的施工措施低于《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所要求的施工措施标准,监理企业未发出整改通知的,或发出整改通知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监理企业未及时报告的,均将作为各有关责任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记分(记分标准见附件)。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违反《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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