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推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动员大会的通知(东建办〔2010〕42号)
2010-10-12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次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局)、松山湖规划建设局,虎门港、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有关建设行业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及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经研究,定于2010年10月15日召开东莞市推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0年10月15日(周五)下午3:00在会议大厦一楼主会议室召开。下午2:00开始报到,2:45进场完毕。
二、参会人员:
(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质监站、安监站有关人员。
(二)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局)主任、主管质量安全副主任、质安监组组长,松山湖规划建设局局长、质安监站负责人,生态园、虎门港管委会工程质量安全负责人。
(三)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路桥总公司科室负责人各1名。
(四)在莞已领取《信用管理手册》(或建立信用档案)的本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一人、外市企业东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一人。
企业范围: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该类企业全部须参加会议)。
2、勘察、设计、审图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该类企业以住建局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一人(该类企业以住建局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企业需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会议,不得请假。凡按本通知要求需参会而不安排人员参会或参会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住建局将对企业作不良行为扣分10分处理,计入企业信用分值档案。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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