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在莞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重新考核的紧急通知(东建技〔2010〕121号)
2010-07-02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各有关勘察企业:
为进一步在莞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技术、技能水平,增强勘察质量与安全意识,我局已委托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于2010年6月2日—4日开展了本年度的勘察现场作业人员职业技术培训、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我局监考人员当场发现有集体舞弊行为,并在事后通过抽样调查发现,部分试卷答题结果与标准答案雷同。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本年度已参加培训的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分批进行重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分批情况
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运作,人员较多的企业将分批安排。各批人员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5。
二、 考核时间
第一批:2010年7月6日(周二) 下午14:30~16:30
第二批:2010年7月7日(周三) 上午10:00~12:00
第三批:2010年7月7日(周三) 下午14:30~16:30
第四批:2010年7月8日(周四) 上午10:00~12:00
第五批:2010年7月8日(周四) 下午14:30~16:30
三、考核地点
培训中心3楼培训教室(莞龙路下桥段79号建设局大院内食堂楼上)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重新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考核前需核对人员身份。无法出示身份证明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已参加过6月23日的培训满意度及效果抽样调查的人员,无需参加重新考核,其考核结果以抽样测试成绩为准。
(三)其余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以本次重新考核的成绩为准,考核合格的由我局通知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发出《企业职业资格培训证书》(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需参加延期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继续生效)。
(四)如在重新考核过程中,仍出现作弊行为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现场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存在集体作弊的企业将撤销其已建立的信用档案,2年内不得进莞承接业务。
附件:1.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重新考核人员名单(第一批).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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