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对缺席培训的工程勘察企业批评处理情况的通报(东建技〔2009〕181号)
2010-01-04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规范工程勘察企业在莞业务的质量管理行为,促进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局已于2009年12月28日举办了东莞市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政策法规培训,通过结合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讲解工程勘察企业在莞开展业务的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不良行为扣分标准。多数企业均按要求派员参加,但仍有部分企业无故缺席。根据我局于12月10日发出的《关于举办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质量管理政策法规培训学习班的通知》(东建技〔2009〕167号)中明确的“凡企业未按要求派员参加培训的,作缺席培训处理。建设局将对缺席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凡被通报批评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年度的东莞市勘察设计优秀单位评选”的处理原则,现对可正常承接业务或正在申请年度复查、但缺席本次培训的14家勘察企业(详见附件)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2009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先进单位”参评资格。
各建设单位今后在委托以下企业承接勘察任务时,应对企业的资质等级、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如以下企业因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不能按办事指南要求办理相关业务而影响到工程项目报建进度的,我局一概不予协助解决。
东莞市建设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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