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关于启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章的通知(粤建办函[2009]1号)

2009-11-16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市政、公用、园林、环卫、水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章。

 

  特此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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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和后续管理的通知(东建技〔2009〕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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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可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鉴定选择的我省甲、乙级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第一批)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9]4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