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东莞市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东建技〔2009〕75号)
2009-07-23 来源: 东莞市建设局 阅读:0次
市建设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我市建设工程领域专家的咨询和参谋作用,切实保障我市建设行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建设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技术评审、论证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公信力,经研究决定,特向市建设行业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东莞市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专家的主要任务和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
(一)专家库专家的主要任务
1.对我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建议,为制定我市建设科技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开展前期论证及提供咨询意见;
2.参与建设行业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等;
3.参与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评估、选优;
4.参与建设行业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评审和鉴定;
5.参与建设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及审查;
6.参与建设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优质工程和科技成果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7.参与我局或我局委托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审查(包括设计、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等)、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参与我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
8.参与我市建设工程事故原因分析论证和事故抢险等。
(二)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
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涵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项目前期论证、勘察设计、实施阶段),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设计(含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含各专项工程如装饰装修、建筑幕墙、轻钢结构等)、监理、质量监督、检测、工程经济、建筑材料、风景园林、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建筑物理、建筑安全、建筑消防、项目管理等专业。
二、入选专家基本要求
1.热心建设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无不良执业记录;
2.熟悉建设行业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3.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其中建筑、结构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分别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有突出业绩和丰富工程经验(从事相应专业工程实践工作满8年)的工程技术以及管理人员;
4.身体健康,能够确保出席相关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两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省级工程勘察大师优先入选专家库专家,不受上述3、4条款限制。
三、申报方式
1.原则上采用所在单位推荐或专家自荐的形式,申报专家应认真填写《东莞市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见附件),推荐或自荐表需经专家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2.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客观推荐专家,严格保证专家人选的质量;
3.申报资料包括有:《东莞市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需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申报专家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盖上注册章、本人签名)以及两寸彩色近照2张;
4.申报时间为:集中申报时间从2009年7月21日至2009年8月31日,此后若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也可随时申报。
四、入选专家库专家的资格认定及管理
市建设局负责入选专家库专家的审核认定工作,并对入选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委托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负责。
市建设局将组织业内有关资深专家组成东莞市建设科技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专家资料进行评审,认定入库专家。
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东莞市建设局将及时清除专家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周晓晴
联系电话:0769-23286326
传真:0769-23286326
电子邮件:gddgjks@sina.com
通讯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79号建设局办公楼4楼
东莞市建设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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