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关于取消长沙华运建筑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信用档案的通知(东建技〔2009〕50号)
2009-06-24 来源: 东莞市建设局 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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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华运建筑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我局在2009年6月10日受理你单位的承接业绩登记(受理编号200906100015)备案过程中,发现你单位提供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李岳雄(注册号:181130-S001)、一级注册建筑师林劲松(注册号:181130-001)的注册师章均为克隆章,且两枚克隆章已在立沙岛安置区农民公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图纸、东莞市道滘虎威木器厂宿舍B施工图图纸等多个项目图纸上使用,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九条和《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东府〔2008〕86号)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取消你单位在我局办理的信用档案(档案编号:SJ0041),二年内不予受理你单位在莞备案和承接设计业务资料,并将该伪造行为在东莞建设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对盖有李岳雄、林劲松注册师克隆章的项目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全部收回,你单位应重新办理这些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变更及备案。 东莞市建设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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