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立勘察、设计承包商库公告
2009-01-06 来源: 广州市开发区 阅读:0次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作要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将建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商库,以便非公开招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需要时由建设单位从已建立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商库”中摇珠抽取一家承包商完成某项地质灾害治理的勘察、设计工作,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承包商参加报名:
一、 项目名称:萝岗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立勘察、设计承包商库
二、 业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82111627/13602428487;
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82090204/13632328915;
三、 申请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四、 报名
1. 报名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2. 报名地点: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西座642室(地址: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
3. 报名申请资料:
(1)报名确认函。(附件一)
(2)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附件二)
4. 注意事项:
(1)请按《报名申请资料一览表》(附件三)顺序装订成册,并将《报名申请资料一览表》置于首页。凡提供复印件的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并有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签名,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核对完毕后,由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用自备文件袋密封;
(2)报名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一定要在场并要带本人身份证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3)不接受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人代表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投标报名;
五、预选承包商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产生萝岗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商库:首先由代理机构及业主对所有单位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进行初步符合性检查,检查合格后报名成功。成功报名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由业主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通过择优方式,确定排名前5家为萝岗区地质灾害治理勘察、设计承包商库候选承包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所有候选承包商均需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招标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成为萝岗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商库预选承包商,组成萝岗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商库。
注意事项: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本(工本费概不退还),报名当天购买招标文件。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