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3-29 来源: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阅读:0次
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粤勘设协字〔2017〕4号
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省属勘察设计单位:
为提高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引导、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粤勘设协字〔2013〕第0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所申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要求,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设计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运行使用一年以上。
合作勘察设计项目可以由主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以承担工作量为依据。
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或对外方原创方案进行过调整,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得到外方确认并共同申报。项目由中方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一份合作方同意文件,项目名称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三)获得地级以上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经我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初评后择优推荐的省属单位项目;
二、申报范围:
(一)综合类
1、工程勘察项目;
2、建筑工程项目;
3、住宅与住宅小区项目;
4、市政、公路、电力、水利、冶金等项目;
5、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6、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
(二)专项类
1、岩土工程项目;
2、人防工程项目;
3、建筑结构专业项目;
4、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5、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项目;
6、建筑智能化专业项目;
7、建筑电气专业项目;
8、绿色建筑专业项目;
9、传统(岭南)建筑专业项目;
10、建筑信息模型(BIM)项目;
11、科技创新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省属勘察设计会员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协会,由省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二)各市的勘察设计单位,需经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对申报项目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省协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A4纸规格软皮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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