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东莞火车站站前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2016-10-24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1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0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SSC11608126 
建设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火车站站前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茶山镇 
投资金额:10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道路长度约3400米,路宽约36米,车行道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km/h,城市主干路(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总投资估算为10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控制在8000万元以内. 
发包范围:东莞火车站站前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书)、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改造工程(含路线、路基及路面罩面、病害路面整治及人行道翻修)、给排水工程(含新、改建给排水管道等)、电气工程(含高压线迁改落地)、交通设施(含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景观绿化(含街道小品等)、公共设施配套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以及满足道路通行必要的辅助设施(国家规范、标准未规定的除外)。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约 75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日历天起 1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 2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书),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 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0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市政行业甲级 或者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②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总设计负责人资格:①路桥专业;②高级或以上职称;③15年或以上设计经历;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5日9时3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6年12月5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0月21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0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507555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企业。  
(4)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埴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①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担保金额:50000元 ,投标担保形式: 银行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补充通知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补充通知.pdf 2016-10-21 10:0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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