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东莞南信物联网及智能设备制造厂区工程设计
2015-04-07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4月1日8时30分 至 2015年4月8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WQA11507242
建设单位:东莞市南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南信物联网及智能设备制造厂区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南城周溪宏图路东侧
投资金额:42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52444.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8000平方米,本次计划用地面积约32000平方米,拟建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 84200 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最大高度≤75米。总投资约 42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 34000 万元,设备投资约 8000 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南信物联网及智能设备制造厂区工程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人防(附建式)、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钢结构、幕墙、室内外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室外环境景观、绿化、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100日历日(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
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5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35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35个日历日内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
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40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其他不分等级 ( 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18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5年5月18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4月1日8时30分 至 2015年4月8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11444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投标人合格条件:(1)企业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
(3)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4)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5)款的规定。
(6)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3、本招标项目于2015年3月31日9时30分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1投标室召开投标会,由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按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4、原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而参加首次招标的投标人,如欲参加本次招标,可凭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发出的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于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8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往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新的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无须重新购买。其他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