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征集市地名专家库专家预备人选的函
2015-03-13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东 莞 市 民 政 局 |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征集市地名专家库
专家预备人选的函
各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序发展,提高地名命名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水平,避免产生命名不当的问题,使命名更符合民意,更具地方文化特色,我局拟筹备建立“东莞市民政局地名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开展专家库专家预备人选征集。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的组成
资深地名文化、文史、地方志专家;从事地名管理相关领域(如历史、地理、语言、民族、宗教、社会、政治经济、公共管理、环境保护、地质水文等)教育或研究的人员;地名工作相关管理人员。
二、专家库专家预备人选的基本条件
(二)熟悉地名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我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地名命名更名等问题有一定研究;
(三)熟悉本土历史文化,在地名管理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或从事地名管理相关工作,精通地名管理业务,有丰富的地名管理工作方面的理论、实务或管理经验,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敬业精神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四)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专家库成员的职责和权利
(一)职责
1.对重要地名命名或更名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参与市民政局或市地名办开展的关于我市地名管理服务工作方面的调研、政策咨询活动;
3.对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发展的重大问题、课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权利
1.得到市民政局颁发的“东莞市民政局地名专家库成员”聘书;
2.参加市、镇组织的地名相关活动并获取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参考资料;
3.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出独立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4.政策规范获得适当的补贴。
四、专家库专家预备人选的征集方法
采取单位推荐与本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专家库预备人选。在本人自荐的基础上,由各单位和各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局)向我局推荐1名以上专家库预备人选。由我局评审后,择优确定专家库成员名单,并由我局为专家库成员颁发聘书。
五、其他事项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将不定期更新和补充专家库成员。各单位和各镇(街道、园区)请于3月15日前,填写《东莞市民政局地名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将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局区划地名科。
附件:东莞市民政局地名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东莞市民政局
(联系人:黄静莹,联系电话:22832539、13926883388)
附件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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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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