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5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
2015-03-11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关于开展2015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
东科协〔2015〕7号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实施办法》(东科协〔2009〕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15年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资格条件:
参加健康检查的科技人员必须为基层科协(科协所属各学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企业科协)成员;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市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在莞工作二年及以上的合同聘用人员或长期聘用人员;未享受市、镇两级财政安排的其他健康检查。
二、程序与时间:
1、科技工作者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主页面右侧“科技人才体检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申请(4月30日截止)。
(1)如第一次申请科技人才体检的步骤:
a.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相;
b.上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图片;
c.上传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的电子版图片,或上传两年及以上的东莞社保证明(登录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查询系统”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截取完整查询网页图片);
d.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电子版图片;
e.上传东莞市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证明(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中的“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查询,截取完整查询网页图片)。
(2)如之前成功申请过健康体检的步骤:
a.更新上传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在莞购买两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方法参见第(1)点的c小点);
b.如专业技术资格由中级晋升为高级,请更新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证明(方法参见第(1)点的e小点)。
2、基层科协审核。
市科协授权基层科协通过登录科普网,审核所属会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打印《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规格,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聘用合同原件(提供社保证明的可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基层科协加盖意见。
3、基层科协递交汇总材料。
基层科协汇总好报名资料,统一递交给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东莞科学馆一楼),递交材料如下(5月12日前截止):
(1)《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汇总表》一份(基层科协登录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2)《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每人一份(《申请表》需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列)。
4、审批安排体检。
市科协把审批后个人《申请表》返回给基层科协,由基层科协通知申请人凭个人《申请表》按时到医院参加体检。
5、申请人体检。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于5月27日至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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