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专家评审产生办法
2013-11-28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专家评审产生办法
一、为保证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后文简称“市优”)的公平性与专业性,本协会在认真听取主管部门的建议与指导后,结合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后文简称“省优”)评审专家的产生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市优评审专家产生程序。
二、原则上,各专业组专家数量应为奇数。专家数量主要根据报送项目的多少做弹性调整,根据历年评优实际经验,所需评审专家约为20人左右。
三、各级别专家产生途径及所占比例
(一)特邀专家:担任各专业组组长及副组长(数量6-7人,占专家比例30%)
1、建筑设计项目(方案)组组长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担任,其他专业组长由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专家担任。
2、建筑设计项目(方案)组副组长由历年担任“省优”建筑设计项目组副组长且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的专家担任。其他专业不设副组长。
(二)本土指定专家:担任各专业组组员(数量8人,占专家比例40%)
东莞市本土已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设计企业各推荐一名专家作为评审专家(目前5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推荐一名专家作为评审专家(目前2家);在莞有分支机构的甲级设计院推荐一名专家作为评审专家(目前1家)
上述企业类型如数量发生变化,则随时增减。
(三)随机抽选专家:担任各专业组组员(数量6人,占专家比例30%)
1、“省优”专家库抽选专家(数量3人,占专家比例15%):与“省优”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选取省优专家库中的就职于深圳、广州设计企业的专家(其他地级市由于距离问题暂不考虑)作为母体分专业进行随机抽取。
2、“市优”专家库抽选专家(数量3人,占专家比例15%):建立“市优”专家库,分专业进行随机抽取。
四、抽选原则:设计企业可推荐多名专家作为专家库成员,但每年每家企业只可有一位专家代表,在抽取过程中,如抽到同一企业的第二位专家代表时,会自动作废。
五、每年度评审专家的抽选过程将会请主管部门全程监督,过程和结果都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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