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生物技术产业孵化器工程设计
2013-07-08 来源: 建设局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3年7月5日8时30分 至 2013年7月11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SHA11306653
建设单位: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生物技术产业孵化器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东部地区信息路南侧
投资金额:98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55.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拟建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29699.972平方米,其中一期公共服务平台1栋4~6层,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一期孵化楼5~6栋,每栋4~6层,每栋建筑面积约7500~10000平方米;二期主楼1栋20层,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二期副楼4~6栋,每栋4~6层,每栋建筑面积约5000~7500平方米。另外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通道的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 98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83300 万元(限额设计)。
发包范围:生物技术产业孵化器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钢结构、幕墙、室内外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附建式人防工程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智能弱电系统、总图及环境设计、道路规划、竖向规划、日照分析、竖向设计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0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3)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30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5)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甲 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 甲 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备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其他一级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①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③10年以上设计经历(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9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3年8月19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3年7月5日8时30分 至 2013年7月1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珠海明正招标代理)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11444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投标人合格条件:(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投标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3)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①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③10年以上设计经历(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4)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采用的系统信息数据,其时限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执行。(5)按《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规定,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的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信用等级必须为B级或以上(含B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投标人参加投标。(6)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24.2款的规定提交真实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且经查询后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转帐、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
公告时间:2013年7月5日8时30分 至 2013年7月11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SHA11306653
建设单位: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生物技术产业孵化器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东部地区信息路南侧
投资金额:98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55.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拟建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29699.972平方米,其中一期公共服务平台1栋4~6层,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一期孵化楼5~6栋,每栋4~6层,每栋建筑面积约7500~10000平方米;二期主楼1栋20层,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二期副楼4~6栋,每栋4~6层,每栋建筑面积约5000~7500平方米。另外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通道的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 98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83300 万元(限额设计)。
发包范围:生物技术产业孵化器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钢结构、幕墙、室内外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附建式人防工程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智能弱电系统、总图及环境设计、道路规划、竖向规划、日照分析、竖向设计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0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3)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30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5)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甲 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 甲 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备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其他一级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①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③10年以上设计经历(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9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3年8月19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3年7月5日8时30分 至 2013年7月1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珠海明正招标代理)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11444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投标人合格条件:(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投标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3)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①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③10年以上设计经历(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4)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采用的系统信息数据,其时限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执行。(5)按《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规定,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的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信用等级必须为B级或以上(含B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投标人参加投标。(6)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24.2款的规定提交真实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且经查询后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转帐、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