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配合做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文化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东建技〔2013〕39号)
2013-04-16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 关于配合做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文化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东建技〔2013〕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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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2013年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准确掌握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发展变化情况,请各有关企业配合做好我市文化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文化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对象包括我市辖区内所有从事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均为法人单位,不包括产业单位和个体。 二、统计内容 本次统计内容只需填报《文化服务业财务状况表》(详见附件1),报表指标的具体解释详见附件2。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填报时要注意计量单位,除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这两个指标外,其他财务指标统一使用“万元”为计量单位,并且要保留一位小数。 (二)所有财务指标均应填写,不能留空。 (三)填报的指标之间要满足审核关系。每个报表右方及下方都有对应的审核关系,填报时要注意检查指标数据是否满足审核关系。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企业应于2013年4月19日前将《文化服务业财务状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市住建局一楼大厅技术科收件箱(联系电话:2263027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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