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镇华建半岛豪庭商住区(三、四期)设计
2012-07-09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次
公告时间:2012年7月9日8时30分 至 2012年7月13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WQA11206252
建设单位:东莞市华建丽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常平镇华建半岛豪庭商住区(三、四期)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朗贝村
投资金额:219280000.00元
工程规模:常平镇华建半岛豪庭商住区(三、四期)拟建总建面积约83539.7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5280.17平方米。三期拟建:高层住宅7栋,建筑面积约24039.79平方米(含商铺约100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12000平方米。四期拟建:高层住宅4栋,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含商铺约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6000平方米;幼儿园1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192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7543万元。
发包范围:常平镇华建半岛豪庭商住区(三、四期)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室内外装饰装修(不含二次装修)、环境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 130 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5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4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3)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4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
(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6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 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23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2年8月23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2年7月9日8时30分 至 2012年7月13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东莞市大业)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38894588-630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勘察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 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 19:00 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4)投标担保方式:银行转帐、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