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对二○一二年二月至三月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情况的通报(东建技〔2012〕10号)
2012-03-29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次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严格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根据《关于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许可后的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东建技〔2011〕12号,以下简称《核查方案》),我局于2012年2月22日至3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了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后的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共抽检了38家企业,其中勘察企业5家,设计企业33家,内容包括对人员的身份、资格、签名等进行现场核实,对现行勘察设计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宣贯培训。经检查,达到核查要求的企业共33家,合格率为86.8%,其余5家企业则存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我局现场接受检查的情况。
二、核查处理意见
根据《核查方案》中核查结果处理要求,我局决定对经核查不符合要求的5家企业进行全市通报(详见附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其《信用管理手册》(信用档案);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2年内不得向我局申领《信用管理手册》(建立信用档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大对企业资质许可后的抽检力度,作为常态化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各相关勘察设计企业应自觉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各项备案资料人员被抽检的准备,如出现人员离职、换岗等情况应及时向我局办理人员变更手续,达到企业实际从业人员与备案信息相符的要求。二是本次核查不符合要求的5家企业应认真对照《核查方案》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4月3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上交我局。
(二)充分利用资质许可后专项核查成果,建立和完善动态监管制度。一是对依法诚信经营、积极主动配合我局核查工作的企业加大表彰宣传力度。二是对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采用预警提示、约谈或暂停业务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改正,以优化勘察设计市场竞争环境。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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