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举办2011年工程勘察钻探机长、记录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东建技〔2011〕27号)
2011-09-08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次
各工程勘察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水平,增强在莞勘察现场作业人员的勘察质量与安全意识,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行业管理制度,我局现决定委托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于2011年9月20—21日继续举办一期勘察现场作业关键岗位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初始培训对象:
已在莞或拟进莞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业务的各勘察企业的、未取得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核发的《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的钻探机长、记录员;
(二)继续教育对象:
已取得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2009年核发的《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的机长、记录员。
二、报名方式
各勘察企业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后,请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登记表》(附件)送至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gdpzx@163.net以便汇总。
三、培训安排
具体培训、考核安排及其他要求请登陆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dgjspx.com/)查阅。
四、其他
本期培训后,我局将加大对勘察现场作业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力度,如检查中发现仍存在有钻探机长、记录员等现场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合格已直接上岗或勘察现场配备的机长、记录员与填报在《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情况登记表》上不一致的,一律按“每人次记5分”的标准,作不良行为扣分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 22299503、22299507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连马路连平村段,莞长路(G107国道)连马跨线桥下转连马路约6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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