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国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 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的通知(东建节能〔2011〕6号)
2011-02-25 来源: 东莞市建设局 阅读:0次
各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节能产品生产等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做好“第七届国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组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提高我市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技术、工程实践与管理水平,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各有关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节能产品生产及节能技术服务等企业,参加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部等部委共同支持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于2011年3月28日-30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第七届国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有关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节能产品生产及节能技术服务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安排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回执,明确参会人员,于2011年3月4日前将回执传真到市住建局墙材节能办,以便统一报名。
三、参会费用自理。
附件: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做好“第七届国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组织工作的通知》.doc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关于请做好“第七届国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组织工作的通知》(建科合函〔2010〕212号).rar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李卫国,电话: 0769-22671679,传真:0769-2262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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