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港企业总部大厦项目设计
2011-02-22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次
公告时间:2011年02月22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2月28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MGA11005657
招标场所:市属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虎门港企业总部大厦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位于虎门港中心服务区行政办公服务区内
投资金额:175940000.00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4433平方米,建筑面积5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45500平方米(含业务用房部分建筑面积388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700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
发包范围:东莞市虎门港企业总部大厦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消防、防雷、暖通、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环境工程、配套设施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
另中标人还需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方面等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服务期限:设计总工期:55个日历天(自签发中标通知书后第三天开始计算,不包括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方案设计:从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三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2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3)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2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完整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中标人提交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总设计负责人要求: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并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15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1年3月15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1年2月22日8时30分 至 2011年2月28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24481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9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由于2011年1月17日召开的投标会因投标人不足3家导致招标失败,按东府〔2005〕56号《东莞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暂行规定》“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的规定,现进行第二次招标。
2、于2010年12月16日 至 2010年12月22日已购买过本项目招标资料的,凭招标资料购买收据原件自行到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换取新的招标资料;在第一次发布公告期间未购买本项目招标资料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及地点购买本次招标资料,以本次发出的招标资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