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定2010年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通知(东建技〔2010〕234号)
2010-09-09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次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虎门港、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在我市建筑中更好地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我局于2010年6月9日发出了《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通知》(东建技〔2010〕116号),要求各单位积极申报今年的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得到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经过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现拟定大岭山镇图书馆等13个项目为2010年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及采用的主要建筑节能技术详见附件1。
请示范工程的各责任单位按照申报材料选用技术组织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市住建局组织专家组对示范技术部分按《东莞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验收评分表》(附件2)要求进行项目验收,评分表中第1、2、3项为必须满足项,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颁发东莞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牌匾。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郝先成,电话:22671687,传真:2262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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