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镇重点项目4月份报送情况的通报(东建技〔2010〕80号)
2010-05-16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虎门港、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市镇重点项目的统筹管理,《关于对市重点项目招投标前期工作开展跟踪服务的函》(东建函〔2009〕10号)、《关于建立东莞市镇重点项目服务制度的工作方案》(东建技〔2010〕39号)已明确要求各单位应于4月1日前填报《重点项目总协调人登记表》,每月30日前填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由我局开展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招投标前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形成报告报送市领导、市委督查室、市府督查室及各有关单位。根据3月底报送情况,大部分单位能及时、准确报送,但也有部分单位报送时存在不少问题,现通报如下:
一是报送不够及时。4月份有14个单位没有及时报送《重点项目总协调人登记表》,20个单位没有及时报送《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对于这些4月份尚未明确总协调人及未及时上报进展情况表的单位,我局未能协调解决其镇(街)重点项目招投标前期建设手续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项目顺利推进影响较大(详见附件1)。
二是数据不够准确。部分单位填报内容不够严肃,填报数据不够准确,未按照进展情况表填报格式要求规范填写。从3月底上报的进展情况表来看,存在随意填报数据,甚至出现所填数据与工程实际进展不符,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情况,直接影响了该项目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依规、快速办理建设手续的进程。
三是问题比较笼统。为了解并解决建设手续办理中存在问题,报表中专门设置了存在问题一栏。但是部分单位该栏填写不详细、描述不清晰,我局无法根据填报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意见,需重新整理所填问题;部分单位甚至留空白不填,我局需按照项目建设程序重新填写问题,方能开展工作,给重点项目协调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四是不够熟悉工程情况。部分单位不重视填报工作,报表报送落实不到位。存在报送不及时,未指定专人负责报表报送,具体项目报建联系人不熟悉工程进展等情况。我局跟踪服务时发现有的单位报建负责人不清楚工程进展、存在问题,导致项目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待问题堆积后又要求我局协调处理,使得重点项目进展不顺。
月报是我局开展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的基础,对统筹全市重点项目工作十分重要,也是考核全市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之一,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未报送《重点项目总协调人登记表》、《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的,请务必于5月17日前将表格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报送给市建设局技术管理科(报送表格详见附件2、3)。
今后,我局将不定期通过东莞建设网公布报表报送情况。
东莞市建设局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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