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2009-11-25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各勘察设计企业、行业协会:
市建设局已于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09年度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东建技〔2009〕154号)(以下简称《评优通知》”),将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为保证评优活动更加有序地进行,现就有关事宜作出如下补充:
一、评选范围
1、《评优通知》中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选范围的要求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具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凭证”改为“具有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或承接业务登记表,市财政投资项目可凭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参评”。
2、《评优通知》中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评选范围的要求“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具有市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凭证”改为“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具有市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市财政投资项目可凭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参评”。
二、申报材料
《评优通知》中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除“评优申报表”仍按照原规定的一式两份提交外,其他材料改为“一式一份报送”。
三、其他评优事宜详见《评优通知》((转)关于开展2009年度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东建技〔2009〕154号) )。
联系人: 市勘察设计协会,胥小姐,0769-22604650,传真:0769-22768418,邮箱:22604650@dgkcsj.org
市勘察设计协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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