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关于修改和增加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的通知
2009-06-17 来源: 东莞市建设局 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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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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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建〔2009〕7号 | |
关于修改和增加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关于发布<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记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建〔2008〕6号)的精神,为有效控制和严厉处置企业提供各种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秩序。现将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增加部分条款(详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勘察企业)
附表二:《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设计企业)
附表三:《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施工图审查企业)
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设计、勘察、审图企业).xls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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