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协关于开展2009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体检的通知
2009-06-03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科协《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东科协[2009]7号)和《关于开展2009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体检的通知》(东科协[2009]26号),现将2009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与时间
1.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登陆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在线提交申请并下载打印《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体检申请表》,
2.递交书面材料到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提供材料如下(以A4版面提供):
⑴、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⑵、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⑶、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⑷、《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会员资格;
2、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东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还未在市人事局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的来莞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请参见附件:4);
3、东莞市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在东莞市工作二年以上并于工作单位签有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
4、未享受市、镇两级财政安排的其他健康检查。
三、申请资助检查标准
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享受600元标准的健康检查(每两年一次);
二、具有高级(包括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享受1000元标准的健康检查(每两年一次);
四、体检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协会会员将有关资料提交到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进行初审,并由协会提出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送交市科协;
2.市科协汇总审核申请资料后将审核意见通知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及相关医院;
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根据相关安排通知科技人才在规定时间内到定点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4.市科协会同市财政局在确认实际体检人数后,由市财政统一拨付款项给相关定点医院。
附件1:
体检医院名单
|
医院名称 |
级别 |
体检地址 |
联系电话 |
|
市人民医院 |
3 |
东莞市莞城沙池塘88号 |
22223412-2368 22119893 |
|
市中医院 |
3 |
东莞市城区东门路61号 |
22240638 22235588-2122 |
|
东华医院 |
3 |
东莞市旗峰路178号 |
22471623 22676156 |
|
康华医院 |
3 |
东莞市东莞大道1000号 |
22823832 13713048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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