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7月3日举办2009年第一期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的通知
2009-06-03 来源: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阅读:0次
粤建注发〔2009〕8号
各有关单位、注册建筑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精神,为提高注册建筑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定于七月份在广州举办2009年第一期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完成注册期内继续教育选修课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二、培训内容
1、建筑设计的抗震问题;
2、我国医院建筑发展趋向;
3、绿色建筑设计与技术;
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5、现代建筑的解构表现;
6、日本中小学校抗震经验借鉴及汶川援建中小学校方案实践。
三、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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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数 |
培训时间 |
学时 |
性质 |
培训及报到地点 |
报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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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
6月30日 - |
40 |
选修 |
长城宾馆(广州市寺右新马路2号之18,广州军区体育馆旁),总机:020-87766888 |
外地学员6月29日下午3点后报到;广州市学员6月30日上午8:30点前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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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步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网上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完相关内容后,打印报名表;
第三步:广州市区学员持报名表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教育科确认报名并交费;外地学员待开班时持报名表到上课点报到并交费。
五、培训班收费
培训及资料费4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项
1、今年6月份注册期满的注册建筑师务必报名参加本期培训,否则将影响延续注册。
2、注册建筑师网上报名并交费后发放未盖章的《学习凭证》,学习合格盖章后作为继续教育证明。省注册中心网站上可以查询历年继续教育学时记录,打印查询结果并到我中心教育科盖章后作为继续教育证明。
3、所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人员必须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片,相片文件名不能为中文名。
4、联系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5、83754262,联系人:李明。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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