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建办设函[2008]315号)

2008-12-26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阅读:0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省直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08]762号)、《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建质[2006]302号)及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中设协字[2008]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0926日前(过期不予受理)报送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省直勘察设计单位报送的材料可直接报送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其他企业报送的材料须送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由当地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我省具体评选工作委托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办理。请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将评选名单于2009220日前报省建设厅审核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4楼,联系人:肖建鸣、潘雁娟,电话(传真):020-8360291283602933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00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8]762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06]302号)规定,现就开展2008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项目的范围是2006年初至2007年年底前竣工验收,并经一年以上生产运营(使用)考核的工程项目。请你们按照《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推荐工作。我部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请将申报材料(申请表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一式三份)于2009228(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前,寄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联 人:侯树莲,  联系电话:010-8802344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1号(核二院内科技楼)

 

  邮编:10084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00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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