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城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修编—广州市2011年-2020年城市燃气专项规划

2008-12-18     来源: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阅读:0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完成广州市2011年—2020年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编制,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规划编制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城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修编—广州市2011年-2020年城市燃气专项规划

1.2.2  项目位置:广州市

1.2.3  规划范围:依据《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包括广州市10个市辖区和2个县级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十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的中心城区、中心镇及燃气管网经过的沿线地区。

1.2.4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城[2008]95号

1.2.5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1.2.6  规划编制费限额:人民币390万元。

1.2.7  合同范围包括(a)、(b)、(c),详见《广州市2011年—2020年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编制任务书》

(a)调研报告:全面调查广州市的城市发展情况、燃气供应现状、用气需求、各分区燃气专项规划编制等情况,并进行分析与评价。

(b)专题研究:对燃气供应的重大问题与下一步燃气专项规划编制的相关依据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作为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包括燃气拓展应用,天然气气源差异性及解决方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等。

(c)规划纲要和规划文本编制:完成基础资料汇编和现状调查评价报告,确定广州市城市燃气用气定额、气化率,预测各类用户的用气量,确定气源、供气规模、调峰以及储气方式,提出输配管网级制和输配系统布局,明确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汽车加气站及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等场站的布置,进行全市燃气应急气源及抢险救援体系规划,并对远景进行描述,同时提出规划实施的建议和要求。

1.2.8  燃气专项规划的进度安排如下:2009年4月1日完成专题研究报告、纲要文本、纲要图册;2009年10月20日完成规划文本及说明书、规划图册;2009年12月20日完成规划全套成果。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1.3.2  前期服务内容:《广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布点专项规划》

1.3.3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行业(燃气)甲级工程设计 资质证书和 城市(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

[注释] 不具备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逾期可不受理。报名结束后,不少于5家投标人时,由招标代理通知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规划编制费:参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发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计算规划编制费,浮动幅度自行考虑,本项目的投标限价为390 万元。规划编制费(除3万元投标经济补偿外)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投标经济补偿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经济补偿由中标人支付,分配办法如下: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1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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