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丽江百事佳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 番禺区大石镇洛浦街东乡村三支香水道南侧
1.2.3 工程范围:总用地面积:38771㎡;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37011㎡,代征市政道路路位用地:1760㎡;建筑密度:≤20%;容积率:≤2.70;总建筑面积:≤99930㎡;绿地率:≥30%
1.2.4 规划用地文件: G04-002585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无 。
1.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2740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481.2 万元。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70 年。
1.2.9 合同范围: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建筑、结构、机电<包括管线综合>、智能、人防、幕墙设计、小区市政、园林环境、公共部分及样板房室内装修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机电<包括管线综合>、智能、人防、幕墙设计、小区市政、园林环境、公共部分及样板房室内装修等专业)、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主项资质证书为 (a) 。
[注释] 从下列资质证书中选一项。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以中标后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单位:
(a)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或建筑装饰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b) 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隧、给水、排水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c) 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d)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轻型钢结构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e)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幕墙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f)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消防设施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g) 市政公用行业(绿化工程)或绿化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