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大道等五项大修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08-10-16 来源: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阅读:0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
1.2.1 工程名称:白云大道等五项大修工程 。
1.2. 工程位置:
①白云大道(柯子岭-外语学院)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
②环场路项目位于广州市奥体中心,环绕奥体中心;
③临江大道(广州大道-华南快速干线)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
④南岸路(东风路-中山八路)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
⑤沿江路(人民桥-海印桥)项目位于珠江北岸。
1.2.3 工程范围:主要是对以下五条道路进行大修升级改造,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等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
①白云大道(柯子岭-外语学院)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4.9公里,双向6车道,中心绿化带3米,部分路段有双向4车道辅道,人行道宽3-7米,人行道路面积为9000㎡,车行道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车行道面积为400000㎡。
②环场路总长约为4.6公里。按不同路宽分为两部分:平行大观路路段宽度为24m=2m绿化带+3m人行道+16m车行道+3m人行道,长约1.6km;其余路段宽度为38m=5m人行道+12m车行道+4m绿化带+12m车行道+5m人行道,长约3km。车行道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面积为97600㎡,人行道路面积为39600㎡。
③临江大道(广州大道-华南快速干线)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4公里,双向八车道,中心绿化带3米,人行道宽5-7米,人行道路面积为15000 m2,车行道均为沥青砼路面结构,车行道面积为304000m2。
第二标段:
④南岸路(东风路-中山八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为1.9公里,双向6车道,人行道宽3-5米,人行道路面积为6000㎡,车行道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车行道面积为140000㎡。
⑤沿江路(人民桥-海印桥)位于珠江北岸,东西走向,道路起点人民桥,终点至海印桥,全长约4.2公里。道路现状宽度20至40米。车行道面积(水泥砼) 130500㎡,人行道路面积33600 m2。
1.2.4 规划用地文件:本项目为在原有道路上进行大修,不需另行占用建设用地,故无规划用地文
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城【2008】95号 。
1.2.6 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1.2.9 合同范围: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旧有道路病害调查、检测;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负责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注:工程测量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线路工程测量等;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地质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各项工作;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勘察还应包括地下管线探测工作。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2.11 本项目勘察设计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报名;如果两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单位,不能兼中,该单位将获得第一标段中标资格,第二标段由该标段第二名中标。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及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4.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中的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也可以中标后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单位。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如果投标人在报名时未办理好备案,需提交承诺书,并承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好备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21日及10月2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1.6.2 集合地点: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总额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在设计费总额之外另行支
付方案设计费(即补偿,补偿费用不在工程设计费总额内,由招标人另行出资,中标人将不予补偿),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招标人分别付给:
每个工程的第1名作为中标单位不作补偿;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至3名的投标人 2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5名的投标人 1.5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经济补偿。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自中标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补偿申请,待办理审核手续后凭正式发票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偿,招标人不再受理。中标单位不予以补偿。招标人有权使用领取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需另付给使用费)。
1.7.2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一)第一标段:下浮15%;
(二)第二标段:下浮15%。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但不得高于396元/米(需提供单价分析表)。
上述费用包含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对于超过深度要求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封航手续由设计人办理,发包人承担封航费用。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工程测量费包括管线测量)。
1.7.5 《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咨询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编制费并下浮20% 。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函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若遇到问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场解决问题。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1万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1万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3 《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咨询合同签订后,在方案设计通过规划审查后 30日历天内完成。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0.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1.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6
1.12.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2.4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1.13 招标人
1.13.1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1.13.2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1.13.3联系人:陈工
1.13.4联系电话:020-83630420
1.14.1 招标代理机构
1.14.1 名称: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4.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六楼E室
1.14.3 联络人: 张先生
1.14.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7575800转806
1.14.5 传真号码: 020-87578002
1.14.6 电子邮箱: bjzj_gz@163.com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
1.2.1 工程名称:白云大道等五项大修工程 。
1.2. 工程位置:
①白云大道(柯子岭-外语学院)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
②环场路项目位于广州市奥体中心,环绕奥体中心;
③临江大道(广州大道-华南快速干线)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
④南岸路(东风路-中山八路)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
⑤沿江路(人民桥-海印桥)项目位于珠江北岸。
1.2.3 工程范围:主要是对以下五条道路进行大修升级改造,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等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
①白云大道(柯子岭-外语学院)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4.9公里,双向6车道,中心绿化带3米,部分路段有双向4车道辅道,人行道宽3-7米,人行道路面积为9000㎡,车行道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车行道面积为400000㎡。
②环场路总长约为4.6公里。按不同路宽分为两部分:平行大观路路段宽度为24m=2m绿化带+3m人行道+16m车行道+3m人行道,长约1.6km;其余路段宽度为38m=5m人行道+12m车行道+4m绿化带+12m车行道+5m人行道,长约3km。车行道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面积为97600㎡,人行道路面积为39600㎡。
③临江大道(广州大道-华南快速干线)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4公里,双向八车道,中心绿化带3米,人行道宽5-7米,人行道路面积为15000 m2,车行道均为沥青砼路面结构,车行道面积为304000m2。
第二标段:
④南岸路(东风路-中山八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为1.9公里,双向6车道,人行道宽3-5米,人行道路面积为6000㎡,车行道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车行道面积为140000㎡。
⑤沿江路(人民桥-海印桥)位于珠江北岸,东西走向,道路起点人民桥,终点至海印桥,全长约4.2公里。道路现状宽度20至40米。车行道面积(水泥砼) 130500㎡,人行道路面积33600 m2。
1.2.4 规划用地文件:本项目为在原有道路上进行大修,不需另行占用建设用地,故无规划用地文
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城【2008】95号 。
1.2.6 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1.2.9 合同范围: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旧有道路病害调查、检测;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负责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注:工程测量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线路工程测量等;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地质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各项工作;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勘察还应包括地下管线探测工作。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2.11 本项目勘察设计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报名;如果两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单位,不能兼中,该单位将获得第一标段中标资格,第二标段由该标段第二名中标。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及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4.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中的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也可以中标后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单位。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如果投标人在报名时未办理好备案,需提交承诺书,并承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好备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21日及10月2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1.6.2 集合地点: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总额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在设计费总额之外另行支
付方案设计费(即补偿,补偿费用不在工程设计费总额内,由招标人另行出资,中标人将不予补偿),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招标人分别付给:
每个工程的第1名作为中标单位不作补偿;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至3名的投标人 2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5名的投标人 1.5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经济补偿。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自中标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补偿申请,待办理审核手续后凭正式发票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偿,招标人不再受理。中标单位不予以补偿。招标人有权使用领取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需另付给使用费)。
1.7.2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一)第一标段:下浮15%;
(二)第二标段:下浮15%。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但不得高于396元/米(需提供单价分析表)。
上述费用包含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对于超过深度要求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封航手续由设计人办理,发包人承担封航费用。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工程测量费包括管线测量)。
1.7.5 《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咨询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编制费并下浮20% 。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函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若遇到问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场解决问题。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1万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1万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3 《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咨询合同签订后,在方案设计通过规划审查后 30日历天内完成。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0.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1.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6
1.12.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2.4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1.13 招标人
1.13.1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1.13.2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1.13.3联系人:陈工
1.13.4联系电话:020-83630420
1.14.1 招标代理机构
1.14.1 名称: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4.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六楼E室
1.14.3 联络人: 张先生
1.14.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7575800转806
1.14.5 传真号码: 020-87578002
1.14.6 电子邮箱: bjzj_g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