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东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通知(东建市〔2008〕61号)
2008-09-27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评标工作,确保评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向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注册人员征集聘请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以便更好地完善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更有效地扩充各类专家数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已在东莞市领取《信用管理手册》的建设工程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除外),均要按要求申报评标专家。原则上市外企业申报不少于2名注册人员,本市企业申报不少于1名注册人员,申报人员应为登记在《信用管理手册》上的注册人员。
施工企业必须申报一级注册建造师(市外企业要求其中1名注册建造师专业为主项资质专业),勘察设计企业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申报相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申报资料
1、《东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需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申报人员职称证书、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2、两寸彩色相片3张(分别贴在每份申报表“相片”处和一份申报表“填报说明”页的下方)。
三、申报时间
从2008年9月24日至2008年10月15日。
各企业可将申报资料报东莞市建设局大楼一楼办事大厅2号窗口
附件:东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点击下载)
东莞市建设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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