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铁二中门前、106国道—嘉禾市场、106国道—上胜东街交通学校等三座人行天桥及琶洲塔东侧南北向规划路工程 。
1.2.2 工程位置:三座人行天桥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琶洲塔东侧南北向规划路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岛,北起阅江东路东延线,南至黄埔涌北侧,全长约740米 。
1.2.3 工程范围:人行天桥工程主要包括广铁二中门前、106国道—嘉禾市场、106国道—上胜东街交通学校等三座人行天桥,单跨最大跨径大于40米,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桥梁的结构、绿化、装饰、管线、桥梁检测等相关内容。琶洲塔东侧南北向规划路工程为城市次干道,全长约740米,位于海珠区琶洲岛,工程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平衡、照明工程、环卫设施等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城[2008]42号文、穗建计函【2008】405号 。
1.2.6 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500 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1.2.9 合同范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利、航道、海事部门专项咨询和评价;交通流量分析、预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水利、航道、海事设计(上述内容视发包人需要而定)、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施工现场配合、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相关工作。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 市政公用行业(桥梁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②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设计资质证书;
③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4.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中的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依法分包。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及9月1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逾期可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