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钟太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九龙钟太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 。
1.2.3 工程范围:道路全长6342,路宽40米,路幅分配:5米(人行道)+2米(非机动车道)+12米(机动车道)+12米(机动车道)+2米(非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4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缆沟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电信工程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投[2008]46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 年。
1.2.9 合同范围包括b、d、e、f、g、h 。
(b)工程勘察
(d) 方案修改;
(e) 初步设计(含概算);
(f) 施工图设计;
(g) 编制施工图预算;
(h) 现场指导与监督;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08年12月,竣工日期2009年8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主项资质证书为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1.4.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副项资质证书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是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注释]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凭主项资质证书参加投标,在中标后选择给招标人同意的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单位合作完成任务(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分包协议原件和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副项是勘察项目)
1.4.4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
1.4.5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1.4.6 申请人须由正职或副职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7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4.8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