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亚运城岭南水乡民俗主题建筑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亚运城岭南水乡民俗主题建筑项目
1.2.2 工程位置:广州亚运城
1.2.3 工程范围:广州亚运城岭南水乡民俗主题建筑主体建筑物(含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供配电、智能建筑、装修等专业设计)及庭院、建筑红线外30米范围内周边的室外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道路、管线、标识系统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广州亚运城岭南水乡民俗主题建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志性岭南水乡民俗建筑小品、亚运配套岭南水乡民俗建筑、岭南水乡民俗风情街三种类型,以及建筑庭院及单体周边30米范围内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建筑形式除风情街有一定规模外,其他宜借鉴岭南风格的亭廊阁榭小品建筑形式,风格清雅,体量轻巧。所有岭南水乡民俗主题建筑面积合计为12000平方米。
(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设计工程范围作合理适当调整。)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地证【2007】67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城【2008】85号。
1.2.6 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9600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2.9 合同范围:标段范围内工程勘察、投标设计方案的修改及完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预算可以不委托)、管线综合、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等)、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甲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施工阶段必须常驻现场)、专家咨询服务、相关报建配合(包括建筑报建及为配合建筑报建所需的规划报建等,招标人协调,设计单位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结算配合服务和保修配合服务。
注:上述合同范围内工作所需费用均包括在工程勘察设计费中,不单独收费。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2009年2月,竣工日期为2009年12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设计单位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概预算专业专业、城市规划、岩土勘察专业),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交易服务机构的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