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填报2020年度本市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的通知》
2021-01-05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0次
关于填报2020年度本市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的通知
本市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
根据《东莞市住建系统2020年度工作情况量化评价实施方案》,为掌握2020年度本市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并以此作为建设行业企业工作情况量化评价的参考。请本市(注册地为东莞)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认真填报外出承接业务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本市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即施工许可核发日期为2020年,在东莞市外承接业务情况。
二、报送日期
请于2021年1月11日前报送,超期报送或未报送视为无相关情况。
三、报送方式
填写附件,盖企业公章扫描,并提交所承接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扫描件。
请在规定时间将表格及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邮箱dgszjj-sck@dg.gov.cn。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
(经办人:市场科杨新莲,联系电话:22671620。)
热门阅读
作品展示
-
省优作品
-
省优作品
-
省优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