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在莞登记备案(领取信用手册)申报资料审查结果公示方式的通知
2008-06-15 来源: 东莞市建设局 阅读:0次
建筑行业各有关企业、中介机构:
从2007年10月1日起,我市陆续对建筑行业企业、中介机构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在莞承接业务的企业需向我局申领信用管理手册。
我局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调整企业申报资料审查结果的公示方式,直接在信用管理系统的“申报资料核查意见”栏公布,不再通过东莞建设网“通知通告”栏目公示。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后可直接登陆东莞建设网“信用管理”栏目(网址:http://www.dgjs.gov.cn/cms/addcms/index.html)查阅申报资料审查结果。
东莞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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