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1-08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东勘协〔2019〕1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东莞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符合下列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条件的五类项目(此前已获奖的项目均不得再次参评),均可参加评选:
(一)工程勘察
在2017年1月到2018年12月期间,基础部分已经施工并验评的项目,包括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与钻井工程,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工程
1.工程设计:在2017年1月到2018年12月期间,我市范围内已经竣工验收投产的完整工程或单项工程,包括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不含工艺流程复杂、大中型以上成套工艺设计为主的工业建筑)和地下建筑,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设计单位出具该项目拟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主体结构封顶证明文件(需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具“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2.设计方案:在2017年1月到2018年12月期间,凡我市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申报时提供下列任一项资料:(1)市住建局核发的承接工程项目情况记录表(设计类);(2)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方案(项目)设计合同;(3)经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及方案(项目)设计合同;(4)重点项目前期审批表及方案(项目)设计合同。
(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在2017年1月到2018年12月期间,凡我市范围内已经竣工验收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公共交通、风景园林、环境卫生等,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
在2017年1月到2018年12月期间,凡我市范围内已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勘察、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项目相关的BIM合同。没有单独的BIM合同而是包含在设计合同内的,请提供相应的设计合同。没有合同的项目请提供相应“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2017年1月前投产,未参加过评选的个别工程项目,经情况说明,亦可申请评选。同一个项目只允许申报一类一次,不得重复申报;勘察项目可以按开发期参评,但同一规划小区仅限参评一次。
二、评奖等级、评选标准和评奖比例
(一)评奖等级:本次评选包括优秀工程勘察项目、优秀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优秀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优秀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分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标准:获奖工程项目应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落实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技术创新,达到同类工程项目的先进水平。市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等奖项目要在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市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并有突出创新,达到或接近国内同期领先水平;
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较大创新,在全市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
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居全市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三)评奖比例:各种级别奖项的获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奖项申报数量的1/2,其中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按1:2:7设定。
(四)获奖人员:申报市优秀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和市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的单项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5人;申报市优秀工程勘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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