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关于填报本市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的通知(东建市〔2019〕5号)》

2019-01-04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0

本市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

        根据《东莞市住建系统年度工作情况量化评价实施方案》,为掌握2018年度本市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并以此作为建设行业企业工作情况量化评价的参考。请本市(注册地为东莞)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认真填报外出承接业务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内容

        本市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市外承接业务情况。

        二、 报送日期

        请于2019年1月6日前报送,超期报送或未报送视为无相关情况。

        三、 报送方式

        外出承接业务情况:填写附件,盖企业公章扫描,并提交所承接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扫描件。

        请在规定时间将表格及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邮箱sck002@163.com

        附件:本市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4日

        (经办人:市场科 杨新莲,联系电话:22671620、1345005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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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举办2019年第一期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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