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中山市古镇“11.12”坍塌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地下室无梁楼盖专项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东建质安〔2018〕245号)》
2018-11-30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0次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中山市古镇“11.12”坍塌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地下室无梁楼盖专项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72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强开展房屋建筑地下室无梁楼盖专项检查,防范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安全。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将项目自查自纠情况和排查整改台账(附件2)于12月10日前书面报送给辖区属地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相关工作情况,附上排查整改台账汇总表(附件3),于12月18日前报市住建局(“市住房和城乡住建局质安科”OA邮箱,联系电话:22677822)。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中山市古镇“11.12”坍塌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地下室无梁楼盖专项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72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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