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试评价项目的通知(东建节能〔2018〕28号)》
2018-11-22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0次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103号),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价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8日开始征求意见,未收到重大修改意见。为进一步验证该工作程序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现面向全市征集三个项目以开展试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关于应用<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若干事项的通知》(东建节能〔2018〕15号)相关技术要求实施且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按照《东莞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价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技术资料和表格(装配率计算审查意见书可不提供)报送至市墙改办。名额有限,先报先得。
三、其他事项
如试评价过程中发现需要增补资料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提交,直至完成试评价。试评价结果等同于正式评价结果,作为享受我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扶持政策的依据,本次试评价通过的项目可优先列入我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资金扶持范围。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1日
(经办人:市墙改办 郑阳焱,联系电话:0769-2278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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